行政部门中国

由于我国人口众多和地区,行政区划中有包括几个层次的自远古时代。 《宪法》中提供的三个在法律上级别的政府。 然而,目前有五个实际上(事实上)级地方政府:省(省、自治 区、市和特别行政区)、县、县、乡、村庄。 由于世纪,各省的边界,中国仍然基本上是静态的。 主要的变化,此后已经改组省东北部建立后,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形成的自治区域,根据苏联的民族政策。 各省服务的一个重要的文化作用,在中国,人们倾向于认同他们的母省。 《宪法》中提供的四水平需要引证:省(省、自治区、直辖市,并特别行政区)、县(县级市正式的'城市与地区一级的部门"和"城市没有区级部门、自治县县的其他司和联盟的备选名称"辖区",这是用在内蒙古)、县(区、县、县级市正式"城市没有县级分部",自治县横幅广告的替代的名字的"县",这是用在内蒙古自治旗的备选名称的"自治县",这是用在内蒙古,特别区其他司、林业领域的附加分)和乡镇。 这是必须指出的是,第五级别,这通常被称为"乡村一级"实际上不是一个行政级别。 《宪法》中设计的第五级"基本水平的自主权"的。 作为年更新,国管理的三十三省级地区,县级分部,,县级部门,,乡镇级行政机构,并,基本水平自治的。 需要引证每个级别的(除了特别行政区')对应于一个级别的民间服务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的。 这表概述了该分部的地区,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作为六月 更新。 该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负责管理第三十四个省级司或一级的部门,包括第二十三省,五个自治区中,四个城市和两个特别行政区:省份是理论上屈从于中国中央政府,但在实践中,省级官员有很大的酌处权方面的经济政策。 与美国不同,中央政府(除了军事的)未执行,通过一套平行的机构,直到年代初期。 实际的实际权力的省份创造了一些经济学家所谓的联邦制与中国国家特性。 大多数的省份除外,该省在东北部,有边界,它建立了不久前在元,明和清的。 有时省的边界形成的文化或地理边界。 这是一次尝试,通过皇家政府 阻止分裂主义和军阀通过分而治之的政策。 尽管如此,各省服务的一个重要的文化作用,在中国。 人们往往被识别的条款,他们的母省,每个省都有一个刻板印象,相当于他们的居民。 最近的行政变化包括提升南(年)和重庆(年)省一级的状态,并设立香港(年)和澳门(年),特别行政区。 县一级的部门或第二级分部的第二级别的行政结构。 大多数省份划分为只有县级城市和含有没有其他二级行政单位。 二十两省五个自治区中,只有三个省份(云南、贵州、青海)和一个自治地区(新疆)有超过三个二级或县级部门,是不是县级城市。 作为个月,八月 年,共有县级部分:基本级别的自主权作为一个组织部门(普查、邮件系统),并没有很多重要的政治代表权力。 基本的当地分部等社区和社区都不是非正式就像在美国但有限定的界限和当选的头(每个区域):在城市地区,每一个街道的一个地区的城市管理的许多社区或居民委员会。 他们每个人都有一个住宅委员会管理的居民得邻里或社区。 农村地区是组成村委员会或村民团体。 一个村'在这种情况下可以是一个自然的村庄,一个自发的和自然的存在,或者一个虚拟的村庄,这是一个官僚主义实体。 五个城市正在县一级有一个特殊的地位方面的规划和预算。 他们是分开列出在五年期和年度国家计划,在同一级为各省和 国家部委,使它们在经济上独立于他们的省政府。 这些城市的专门指定的国家计划(中国:计划单列市)在预算方面的权威,他们的政府有事实上的状况的一个省,但是其立法机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和其他当局没有相关的经济水平上的一个县和下领导的省份。 其他一些大的县级城市,称为副省级城市,一半以下的水平的一个省。 市长的这些城市具有相同的等级作为一个副总督的一个省,他们的地区政府是半个等级高于正常的地区。 该首都的一些省份(座位的省级政府)的副省级城市。 除了五个城市的专门指定的国家计划、分省城市也有类似的情况下存在一些县级 城市。 一些县级城市给予更多的自主权。 这些城市的被称为子县级城市,意味着给他们一个一级的电力高于一个县的,但仍然低于一个县。 这样的城市也是一半的水平高于什么他们通常会。 分地级城市往往没有投入任何县(即它们都是直接由他们的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