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援助-在国会的执行委员会在中国

近年来,发展一个国家中法律援助系统。 这种系统具有显着增加的能力的中国公民依靠法律制度,和 一般地促进了发展法治中的中国。 然而,资金缺乏法律援助仍然是一个全系统的弱点。 此外,合格的限制,限制能力的一个特别有需要的人群、移徙工人、获得法律援助。 尽管各国地方组织提供法律援助的涌现在年代和年代初期,没有全面的全国性系统的存在。 在年,司法部(司法部)发出通知,敦促每一个省、自治区和直辖市建立法律援助中心。 第二次通知发布了年,随后通过的国家法律援助条例于年通过的,其中概述了角色的法律援助中心,合格法律援助和应用程序。 截至年,十七个省级政府建立了法律援助中心,总共有,中心在全国范围。 一个这样的中心是该州法律援助中心。 在国家一级,工作人员总数的这些中心是 大约,人,其中一半拥有法律资格。 根据官方统计数字、法律援助中心已经接受了,的情况在过去七年来,提供的援助超过六百万人民。 在年,北京城的法律援助中心处理了,情况,并提供咨询超过,人。 国家法律援助中心,主持下设立的司法部,国家机关负责法律援助。 当地的法律援助中心控制下的地方分支机构的司法部。 年法规强调的是市政,城市和县的法律援助中心应当建立系统的法律援助,回应当地的需要,允许灵活性和变化,从一个中心。 国家条例收取的每一个当地的法律援助中心负责组织、指导和协调法律援助工作在其区。 这项工作包括执行摄入量,确定资格, 组织法律援助的人员。 许多法律援助中心也进行操作的热线,提供法律咨询意见免费提供给任何人电话。 私人律师,对他的法律援助中心分发的情况下,通常提供的实际表示。 这个系统取决于中国的律师的法律,这就需要所有的律师执行一定数额的法律援助的工作。 律师履行他们的法律援助要求接受补贴的法律援助中心完成后的情况。 法律援助中心不能收费为他们的工作。 资金不足,导致无法满足需求的法律援助,是面临的主要挑战之一,法律援助中心的脸。 根据官方统计数字、法律援助中心收到,情况下,每年,但是只能处理四分之一。 地方政府负责资助他们自己的法律援助中心。 这将创建一个资金没有着落的任务规定的问题,因为中央政府基本上已经吩咐 较低级别机构提供法律援助服务,没有确定明确的资金来源,以允许他们这样做。 也许在认识到这一问题,年的规定还鼓励各组织以外的政府建立法律援助的努力用自己的资金。 此外,国家法律援助中心已经建立了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其主要目的是提供财政支持,以促进法律援助。 然而,大小基金会的资源和范围的资金尚不清楚。 法律援助中心可以受到惩罚提供法律援助,向不合资格的申请者,不提供给符合资格的人,接受赔偿对他们的工作,从事营利性法律服务,以及滥用法律援助中心的资金。 个人的律师可以受到惩罚拒绝采取一种情况是没有道理的,撤销的表示而无需授权,并接收资金从他们的客户。 负责纪律处分措施由 司法部。 根据国家规定,资格的法律援助是由经济需要。 具体标准有所不同的地方。 对于刑事案件,这一资格延伸到包括盲人、聋子,哑巴,或者在死囚牢房,而不论其经济状况。 民事情况下对其个人都有权请求法律援助包括的问题,如政府补偿、社会保障和最低工资、养恤金为残疾人、赡养费的父母和儿童以及儿童支助款项。 根据北京的晚上后报告,目前只有百分之三的移徙工人的办法的北京城的法律援助中心实际收到的援助。 个人寻求法律援助可以办法的法律援助中心直接,或可以称通过一个法院。 申请人申请法律援助必须提供证据证明其经济困难和有效的识别。 许多省级规章要求申请人出示有效停留 许可证。 这样可防止未登记的移徙工人,往往在最需要法律援助,从接受它。 申请人可以拒绝,如果他们不能满足上述条件。 如果拒绝,申请人可以申请直接到司法部,这可以推翻判决的法律援助中心。 可用性、范围和质量的法律援助表示在政治上敏感的情况下,或在具有挑战性的问题直接赋予地方利益,保持开放的问题。 组织其他比政府的法律援助中心还提供法律援助服务。 国家法律援助中心承认这些程序,并鼓励这些组织的工作的指导下,正式的法律援助的结构。 的范围表示提供这些组织更广泛提供由政府资助的中心。 有些是由准政府组织,如晴妇女法律中心在河北。 保护伞下的 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晴中心提供法律援助贫穷的农村妇女。 除了处理的情况下,妇女法律中心还举办讲习班,为法院官员,以促进认识的法律保护妇女的权利。 其他的法律援助组织是隶属于大学,如武汉大学中心对保护弱势公民的中心和妇女法律研究和法律服务在北京大学。 武汉市中心专门从事妇女权利和行政诉讼。 北京大学中心的重点是家庭法、劳动争议和人身伤害的权利要求为妇女,并且常常选择引人注目的案件与一个潜力很高的社会影响。 例如,它可能会接受的情况下窄的机会胜利,为了指出的弱点,在法律系统。 越来越多的大学也是发展中临床法律援助方案的主持下,该委员会的国临床法律教育工作者。 最后,各组织不直接隶属于政府或大学也提供法律援助服务,往往侧重于一个特定的问题,例如工人的权利。 许多法律援助组织以外的国家法律援助中心系统收到的资金从国外组织,如福特基金会。 增长的中国的国家法律援助系统是一个积极的发展,这有助于提高国民意识和依赖的法律系统。 但是,这两个资金不足和资格限制,继续严重限制性的法律援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