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菲律宾的仲裁要求对中国的离奇的"和"徒劳'的。 法律意见

因为这声音的美洲报告指出,菲律宾政府确定为建立推行其《海洋法公约》仲裁,尽管美国拒绝参加仲裁。 这似乎是一个明智的战略,至少从法律的角度来看,因为它显然是在其合法权利这样做。 但是,将一个一个当事方仲裁是徒劳无益的。 报价。诺奎斯特的在这一点:但是,如何将一方当事人仲裁的工作,正好。 教授迈伦诺奎斯特的中心,为海洋法和海洋政策在弗吉尼亚大学的呼吁的情况"很奇怪的。对于一件事情,它是注定要失败的,因为如果一方不同意该仲裁有那么没有执行,"诺奎斯特的。"他们会怎么期望一个国家,没有 希望有一个争端解决的第三方感到在任何意义上限由决定他们甚至没有参加。"我同意的情况是奇数,但它并不是前所未有的。 附件七的规定明确考虑的情况下一方当事人拒绝指定仲裁员通过赋予权力的总的国际海洋法法庭任命的其余法庭。 而且,一般国际仲裁做法是允许仲裁案件进行即使一个缔约方(中国)抵制整个诉讼。 (见生、国际商业仲裁,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