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损害赔偿在投资仲裁:惩罚性损害赔偿金补偿的衣服。

它的痕迹的起源这一概念的精神伤害的赔偿在法国的法律和一般国际公法和评估如何精神损害赔偿不同于其他奖的货币的救济。 它确定了两个 概念的精神伤害的赔偿,以及使用这些概念,审查是否测试应用和达成的结论投资条约,法庭可以有理由的。 它的结论是,精神损害是不大可能成为一个普遍和无争议的要素的投资条约仲裁的景观。 这篇文章探讨了争端解决机构下设立了全面的经济和贸易协定之间的欧洲联盟和加拿大。 该机构在的问题是,相对于其他现有的仲裁法庭,如那些建立在国家位的欧盟成员国,以及那些通过美国和加拿大在他们各自的模型位。 北美自由贸易协定也是使用作为一个长期的比较。 本文认为,鉴于创新引入的,后者创建了一个非常先进的和精心起草的系统。 事事项关于补偿的精神损害是一个最具争议性和局部的,在执法做法的今天, 特别是在发展中国家,如哈萨克斯坦。 这是因为所涉事项的保护的个人、他的道德权利和福利相同的优先级如保护财产权利。 在本文中,作者进行了试图研究该事项的执法实践相关的定义的准则用于补偿的精神损害造成的罪行。 该条作了比较分析的某些方面的法律研究所所产生的从犯罪(侵权行为法)的责任,用于补偿的精神损害,注意到不同的术语的定义的'精神损害的'。 作为监管的基础上分别采用的立法行为,俄罗斯、哈萨克斯坦和德国。 结果证明有必要改革的立法基础,哈萨克斯坦共和国在该领域的条例的补偿的精神损害。 道德风险定义为'道德和身体的痛苦',其中没有透露全面的术语和可以 可以解释的方式不同。 因此,有必要巩固在立法一级的全部概念的'道德的损害',以及建立一个单一的系统用于计算。 这篇文章探讨了精神损害赔偿在投资条约的仲裁。 它的痕迹的起源这一概念的精神伤害的赔偿在法国的法律和一般国际公法和评估如何精神损害赔偿不同于其他奖的货币的救济。 它确定了两个概念的精神伤害的赔偿,以及使用这些概念,审查是否测试应用和达成的结论投资条约,法庭可以有理由的。 它的结论是,精神损害是不大可能成为一个普遍和无争议的要素的投资条约仲裁的景观。 这篇文章探讨了这一问题的货币赔偿仲裁法庭对精神损害赔偿所遭受的外国投资者在该方面的投资者-国家仲裁。 它审查的性质和功能的 精神损害在国际投资法以及几个有争议的问题,包括适当的赔偿形式的补救道义损害通过一国家,无论是证明恶意是一个必要的条件对法庭给予赔偿与否的补偿应限于案件涉及"严重"或严重条约的侵权行为。 文章认为,特别应受谴责的政府行动,向外国投资者将具有影响的实际定量的赔偿金额被授予精神损害赔偿。 我们的目标不是唯一的补救实际遭受的损失,但也发出一个"明确的信息"的主机状态。